
答:產地證分為一般產地證和普惠制產地證。
一般產地證全稱: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原產地證的一種。C.O.產地證是用以證明有關出口貨物和制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是貨物在國際貿易行為中的“原籍”證書。在特定情況下進口國據此對進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
C.O.產地證的作用
(1)確定產品關稅待遇,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工具;C.O.產地證則是各國海關據以征收關稅和實施差別待遇的有效憑證。如在進口國與出口國的政府之間定有關稅協定,用條約形式規定了協定稅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兩國之間條約上規定了最惠國條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買方往往要求賣方提供有效的產地證明書來證明進口貨物的原產地確系締約的對方國才能獲得相應的稅率待遇。
(2)C.O.產地證還起到證明商品內在品質、提高商品競爭力的作用。如在國際市場上持有中國原產地證的絲綢比持有其他不產絲綢國家產地證的絲綢更能賣好價。此外,產地證有時還是貿易雙方進行交接、結匯的必備單據。如買方在申請開信用證(L/C)時常要求提供C.O.產地證以確保其自身利益,銀行也常以C.O.產地證作為信用證(L/C)是否解付的重要憑證。
(3)對進出口貨物進行統計的職責,原產地證則是海關籍以對進口貨物進行統計的重要依據。
(4)貨物進口國實行有差別的數量控制,進行貿易管理的工具。世界各國根據其貿易政策,為保護本國工業生產和國際貿易競爭需要,往往對某些貨物實行限制,制定一些進口貨物數量控制措施,例如:進口配額、許可證制度、反傾銷、反補貼制度。為實行這些控制制度,首先需確定進口的貨物是來自哪個國家,然后確定這批貨物是否受到進口數量限制,是否需持有進口許可證,是否要沖銷配額及征收反傾銷、反補貼稅……產地證也就成為實施這些制度的重要工具.
普惠制產地證全稱: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普惠制的作用
由于給惠國實行減免關稅產生的差額,使受惠國出口商品的價格具有更大的競爭能力,吸引進口商購買更多的受惠產品,從而擴大了受惠國制成品和半制品的出口,增加外匯收入,促進工業化。
普惠制原產地規則:
普惠制原產地規則是各給惠國關于受惠國出口產品享受普惠制待遇必備的條件的規定,是普惠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核心。為了確保普惠制關稅優惠待遇僅給予在發展中國家生產、收獲和制造,并從發展中國家出運的產品,各給惠國都制定了相應的原產地規則,用以衡量受惠國的出口產品是否可以取得普惠制的原產地資格。
常用產地證書有以下幾種:
1.FORM C
為非多種纖維紡織品申明書,適用于主要價值或主要重量是屬于麻或絲的原料,或其中所含羊毛重量不超過17%的紡織品為多國家產地聲明書(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聲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幾個國家產生的。
2.FORM D是東盟自貿區的原產地證書
3.FORM E是中國-東盟自貿區使用的優惠性原產地證書
4.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出口產品在給惠國享受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減免進口關稅的官方憑證。適用于歐盟國家。現在目前可以做FORM A的一共有42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25國(英國、法國、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德國、希臘、愛爾蘭、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塞浦路斯、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共和國、匈牙利、馬耳他和波蘭)、挪威、瑞士、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土耳其、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烏克蘭、格魯吉亞、克羅地亞、保加利亞、阿塞拜疆、亞美尼亞、羅馬尼亞。
5.FORM F出口智利的“金質證書”
中國與拉美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開始正式實施后,中國近6000種輸往智利的產品可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FORM F證書享受零關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