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港位于萊茵河與馬斯河河口,西依北海,東溯萊茵河、多瑙河,可通至里海,有“歐洲門戶”之稱。鹿特丹港曾經一度蟬聯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區服務最 大的特點是儲、運、銷一條龍。通過一些保稅倉庫和貨物分撥中心進行儲運和再加工,提高貨物的附加值,然后通過公路、鐵路、河道、空運、海運等多種運輸路線 將貨物送到荷蘭和歐洲的目的地。
天津到鹿特丹海運費:
| 有效期 | 起運港-目的港 | 20GP | 40GP | 40HC | 截關 | 航程 | ||
|---|---|---|---|---|---|---|---|---|
| 2017-06-03截止:2017-06-14 |
tianjin 天津(新港) |
HPL 新加坡 |
rotterdam 鹿特丹 |
975USD
|
1850USD
|
1900USD
|
5 | 38 |
| 2017-06-06截止:2017-06-14 |
tianjin 天津(新港) |
MSC 寧波 |
rotterdam 鹿特丹 |
1205USD
|
2000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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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USD
|
6 | 39 |
| 2017-06-06截止:2017-06-14 |
tianjin 天津(新港) |
COSCO -- |
rotterdam 鹿特丹 |
1280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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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USD
|
2400USD
|
6 | 40 |
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托運人必須向受托人提供2份簽字的商業發票。一般應有下列內容:運輸日期及地點;商品產地;托運人及受托人名稱及地址;運輸方法;包裝的編號、種類和嘜頭;集裝箱種類;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重量等詳細描述;商定的價格;交貨和支付條件;運輸企業負責人簽字等。
2、提貨單: 受托人必須以原始提單去領取貨物,荷蘭對各種提貨單樣式無特殊規定。一般應在上面注明貨主名稱、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裝運港和目的港、對所運貨物的詳細說明、運輸費用清單、全套提單數、提單簽發日期和承運人簽名等。提單內容應當與商業發票和貨物包裝上顯示的內容一致。如果是航空運輸貨物,那么航空運單可取代提貨單。
3、原產地證明: 荷蘭一般不需要產地證明,但是進口商和信用證可能要求提供產地證明。如果需要產地證明的話,應由被認可的同會出具,通常需要增加一份副本以供存檔。
4、商檢證書: 荷蘭對諸如牛、馬、豬、肉類、加工肉食、動物脂肪、骨粉、血粉、食用家禽等進口商會,要求有由原產地獸醫出具的正式衛生或商檢證書。
5、標準證書:荷蘭規定下列貨物進口時應提供標準證書,它們是手提滅火器、離心機、脫粒機、升降機、磨床、變壓器,煤氣設備、電度儀表、汽車、供水設備等。
進口關稅
1、荷蘭關稅主要采用從價關稅,也就是根據進口商品的價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關稅。商品價格以進口時的正常價格為準,即商品買賣價格加上運費、保險、傭金等費用后的價格。
2、荷蘭海關對某些特殊商品采用從量稅方法征稅,也就是依照進口商品的總重量、長度、容量、進口數目等征收不同的關稅。
3、荷蘭海關還征收消費稅,主要是客車、啤酒、酒精或含酒精飲料、葡萄酒、糖和糖制品、煙草制品、汽油、礦物油、成品油以及含有甲醇、丙醇的產品等。
4、進口商若違反荷蘭海關法,將被處以罰款或監禁,對傾銷性商品將征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