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巴士獲悉,5月3日,為進一步優化服務,支持出口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稅務總局經研究決定,延長2016年出口退(免)稅相關業務的申報期限。根據報告指示,對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實現全新改版升級。
更新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2.0.2版)與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2.0.2版),本次升級主要包含延長出口退(免)稅相關業務申報期限,調整函調發函、復函格式,優化系統功能等內容。
本次升級調整內容如下:
1、免退稅業務調整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超期數據校驗規則調整;逾期未申報數據查詢(貨物出口)查詢條件調整;確認明細申報數據檢查,調整《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超期數據檢查邏輯。
2、單證申請業務調整
《委托出口貨物證明》超期數據校驗規則調整;《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超期數據校驗規則調整;逾期未申報數據查詢(代理證明)查詢條件調整。
3、信息及其他業務調整
《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超期數據校驗規則調整;《出口已使用過的設備退稅申報表》超期數據校驗規則調整。
4、其他優化調整
《出口報關單數據修改與確認》優化數據顯示及打印的順序;增加撤銷報關單/發票匹配標志功能;出口退稅率文庫更新至2016B版。
請出口企業升級前,先仔細閱讀升級文檔,并作好舊版系統的備份工作(詳細功能調整和修改完善內容請參見補丁說明的相關文檔),到國稅網站軟件下載目錄下載相應申報系統升級補丁軟件,對目前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升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