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巴士小編從東莞虎門港國際集裝箱碼頭獲悉,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執行<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公約第VI/2條2015年修正案的通知》要求,碼頭將于2016年7月1日正式運行VGM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碼頭稱重服務及收費
入閘過磅:100元/每自然箱(僅提供單拖服務);
在場過磅:200元/每自然箱;
抽查過磅: 200元/每自然箱
備注:入閘過磅需空重車兩次過磅,以上費用不適用于超限箱以及非集裝箱,危險品加收50%費用。
二、碼頭接受VGM信息途徑
船公司或其代理可以郵件提供EXCEL版本、EDI時時傳輸或公司網站客戶端錄入或導入,提供的VGM信息必須符合SOLAS公約集裝箱稱重要求。
三、碼頭VGM稱重服務流程
1、入閘過磅:船公司/貨主入閘前12小時向碼頭預約VGM稱重服務,入閘時碼頭安排過磅,碼頭郵件提供給船公司/貨主。
2、在場過磅:船公司/貨主向碼頭預約在場箱VGM過磅服務,碼頭安排過磅服務,然后郵件提供給船公司/貨主。
3、海事抽查:船公司根據海事指令向碼頭預約在場箱VGM過磅服務,碼頭安排過磅服務,并提供VGM報告。
四、碼頭截止時間:
進口班輪:默認艙單集裝箱毛重為VGM重量。
出口班輪:ETB30小時前無VGM的柜子申請過磅,碼頭過磅且更新VGM信息同時郵件提供磅單給船公司;ETB12小時前無VGM的柜子補提供VGM信息;ETB6小時無VGM信息,碼頭不安排裝船。
進口駁船:默認艙單集裝箱毛重為VGM重量。
出口駁船:ETB12小時前無VGM的柜子申請過磅或補提供VGM信息;ETB6小時前無VGM信息,碼頭不安排裝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