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巴士網從江蘇檢驗檢疫部門獲悉,日前土耳其經濟部正式宣布自2017年2月21日起廢除2003年出臺的“針對原產于中國的商品的保障措施法案”,并在官方公報中發表了上述決定,此舉意味著土耳其依據中國入世第16條所制定的“特保條款”至此正式壽終正寢。
據報道,今后土耳其將依據世貿組織成員國通用規則和流程、通過一般性保障措施、反傾銷和反補貼等條款處理中國出口產品可能對土耳其市場造成的擾亂。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產品至土耳其的企業,應積極關注今后土方相關進口產品所依法律法規的變更,加強與當地進口商的溝通與協調,避免不熟悉新規導致出口貨物受阻,蒙受損失。若在外貿過程中遭遇到類似技術性貿易門檻等,可向國內檢驗檢疫機構咨詢,以尋求官方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