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3日從海關總署獲悉,目前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海關互認的高級認證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企業約3000家,數量雖然不到有進出口業務企業數的1%,但其進出口值卻占到了全部進出口總值的三成以上。
AEO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中的一項重要制度,旨在提升國際貿易供應鏈的安全與便利。AEO的認證標準主要包括企業的內部控制、財務狀況、守法規范、貿易安全等四個方面。通過AEO認證的企業,將被海關認為是誠信、守法、安全的企業,可獲得最大程度的通關便利。中國海關于2005年6月簽署了《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意向書,自2008年4月起實施了AEO制度。
高級認證AEO可以享受到AEO互認國家或地區海關給予的通關便利。截至目前,中國海關已同新加坡、韓國、歐盟、新西蘭、瑞士、以色列、澳大利亞等海關簽署了AEO互認,內地與香港海關也有相關安排,對上述經濟體的出口貿易額已經占到了我出口總額的40%。
以中國和歐盟AEO互認為例,中歐AEO互認自2015年11月1日實施以來,中國高級認證AEO企業出口到歐盟的貨物,在歐盟28個成員國均可以享受到通關便利,通關平均查驗率降低約70%,通關速度提高50%以上。

